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网民反映孩子上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

索 引 号:005303094/2015-000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网民反映孩子上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
文    号:登教体〔2015〕27号成文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网民反映孩子上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网民反映孩子上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

登教体〔2015〕27号                签发人:杨飞剑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网民反映孩子上学问题的

调查处理报告

 

市委:

    2015年4月1日,我局收到关于人民网网民反映孩子入学问题的督促查办通知(登督字〔2015〕34号)后,根据《2014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规定,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为确保每一位具有市区常驻户口的适龄儿童能按时入学;确保每一位证件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能按时入学;确保整个招生工作大局稳定,登封市教体局每年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1.市区初中招生对象、原则。

     (1)当年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2)合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市区重点工程拆迁户、驻登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在市区就读的学生。

     (3)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依据市区公办小学六年级毕业班学生户口本(或房产证)地址为准,按照市区各初中的招生区域相对就近分配。

 2.市区小学招生对象、原则。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合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市区重点工程拆迁户、驻登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在市区就读的学生。

(3)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即户口本和房产证要保持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持市区常住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报名。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需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户籍所在地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嵩阳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或房产证)、借读证明、预防接种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非登封籍)在规定时间内到教体局登记报名。经审查合格后分配到学位充足的市区公办学校。

调查处理情况

孩子入学要符合招生“两个一致”的原则,即户口本和房产证要保持一致,且根据实际居住地来算学区,像您这种情况需要把户口转一下。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

网民反映该家庭户口在中岳区东十里村,但在市区有房子,询问孩子是否能在市区就近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问题。该问题属于户口与房产显示地址不一致情况。

市区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要符合招生“两个一致”的原则,即户口本和房产证要保持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市区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监护人的营业执照或在我市劳动部门备案的务工合同、购房合同、物业费、水电费交纳单据等),能证明确实已入住的情况,应视为有固定住所,则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因为中岳区办事处和市区嵩阳办事处不属于同一辖区,像您这种情况需要把户口转入嵩阳办事处方可在市区入学。

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教体局将依法依规,出台2015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并做好政策宣传,使广大市民对招生政策有所了解。确保2015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如您仍有不明白的政策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登封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电话62830960。

 

 

                            2015年4月3日

 

主管领导:宗向阳     职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电话:62882909                      

主办科室:基础教育科   负责人:王建通                  电话:62830960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印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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