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解除李松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

索 引 号:005303094/2015-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解除李松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
文    号:登教体〔2015〕14号成文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决定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解除李松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登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解除李松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

登教体〔2015〕14号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解除李松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决    定

 

李松娟,女,汉族,197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现住登封市大冶镇古城西路,现在登封市第六高级中学任教。2012年6月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2012年12月19日,登封市教体局给予李松娟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李松娟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已于2014年12月19日到期。根据登封市第六高级中学申请解除的意见和李松娟24个月来的工作表现,经登封市教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按期解除对李松娟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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