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06X/2015-0004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市政局 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流动商贩定点、定时、定范围经营;突出抓好市容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对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的查处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对所有沿街门店标牌进行整治,统一标准,一店一牌;负责市区垃圾中转站公厕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负责垃圾填埋场的运行工作。
二、园林局 负责编制城市绿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多样性保护规划;负责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风景旅游开发、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指标和规划设计;负责市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施工和养护工作;负责市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的扩初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对市区的公共绿地、公园游园、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对公共绿化植物的修剪和造型、园林扎景等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