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4138057/2015-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区国家税务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航空港实验区在全省率先实施“三证一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打造有利于招商引资、开放合作、创新发展和便民利民的政务环境,经积极筹备,航空港实验区在全省率先实施“三证一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2015年1月15日9时,航空港实验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证一章”登记综合窗口和商事注册登记综合办公室正式对外试运行。
“三证一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企业公章。过去申请主体办理“三证一章”时,需要往返不同部门,提供相似资料,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三证一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就是在不改变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审批职能,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原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由工商、质监、税务、公安部门分别受理的模式,改为现在的“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领证”的工作模式,实现一次咨询、一次报送、一次发放,五个工作日限时办结。即一次咨询:“三证一章”登记综合窗口人员负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准备的所有材料和有关注意事项;一次报送:申请人一次性准备好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的所有材料,到“三证一章”登记综合窗口报送,填写好“三证一章”登记申请表格,不再逐个单位申请,各部门首席服务官组成联合审核审批组即时办理。一次发放。商事注册登记综合办公室对申请事项批准后,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印章一次发放。
下一步,随着“三证一章”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限期办结,逐步实现电子申报、电子认证、电子流转、电子审批代替人工办理模式,为商事主体提供高效快捷的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