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30126167/2015-0001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 关 键 词:社会保险,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郑东新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郑东新区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协调市人社局、市社会保险局、市社会保险局郑东新区分局等有关单位,做好郑东新区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等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研究和问题处理;
3、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乡(镇)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等社会保险工作;
4、负责郑东新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的办理、审核、发放计划编制、待遇支付、参保关系终止等工作;
5、负责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账户、支出账户、民办教师养老补贴支出账户的管理、核算、监督等工作;
6、负责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参保档案、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审核档案的管理及有关信息统计、文件收发、信息报送等工作;
7、负责郑东新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冒领待遇追缴等工作;
8、负责郑东新区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培训及培训材料编制等工作;
9、负责郑东新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咨询、信访接待等工作;
10、负责郑东新区管委会及东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