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增强市场保供能力,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商流通〔2015〕3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要求,加快转变成品油流通发展方式,突出成品油零售体系与成品油配送体系有机结合,促进中心城区和乡镇农村成品油销售网络协调发展,进一步健全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消费者需要、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成品油分销服务体系,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发展目标
(一)分销体系进一步完善。布局更加合理,零售终端服务功能更加完备,企业规模明显扩大,市场竞争更加充分,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市场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油库库容能够满足市场和储备需要,成品油供应薄弱地区加油不便利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加油站站均零售量逐年提高。
(三)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连锁率、配送率不断提升,第三方专业物流、共同配送稳步发展,配送能力进一步增强,电子商务与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四)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法规、标准和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行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市场主体诚信和安全、环保意识明显提升,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三、规划原则
(一)深化改革,有序竞争。把深化改革作为推进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多种经济成分有序参与市场竞争。
(二)要与其他规划衔接。应根据当地产业布局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交通规划充分衔接。规划期新建、迁建的加油站(点)等加油零售网点实行规划管理,即加油站的布点应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三)突出重点,保障供应。以保障市场供应为主要目的,要优先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尚无加油站的乡镇、新增道路、新增城区及老城区改造等薄弱环节布点。
(四)节约优先,合理布局。把节约贯穿于行业发展全过程,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鼓励加油站密集的中心城区向新建城区和城区外搬迁,鼓励加油站密集的国(省)道向新建道路搬迁。
调整农村加油点存量,逐步引导现有条件较好的、符合规定的农村加油点升级为站(列入“十三五”规划,不占规划指标),淘汰布局密度大,经营不善、安全条件差的加油点。
(五)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规划零售网点数量不得突破 “十二五”规划数量,县、市不超过7座,市内五区、上街区不超过4座,开发区不超过5座。十二五”未实施的规划布点,经与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衔接后,可列入“十三五”规划。
(六)科技领先,提高效率。引导企业利用ERP、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发展管道联网、自动化油库、自助加油服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运行效率提升。
(七)引导创新,提升服务。统筹规划非油品服务设施,引导企业开展加油站便利店、汽车维修、保养、“网订店取”等非油品服务,促进加油站向服务站转变,提升服务水平。
四、网点设置要求
各地要在对现有成品油零售体系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深入研究预测“十三五”当地经济、人口、城镇化、汽车保有量变化趋势,兼顾资源环境约束和天然气、电动汽车、生物燃料等替代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考虑当地成品油流通企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零售网点,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城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加油站。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
(二)公路沿线加油站。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每百公里不超过6对(或12座);县、乡道沿线每百公里不超过10座。
(三)乡镇(农村)加油站。对于远离城镇、省道、国道的偏远乡镇,每个乡镇设置1-2个加油站。远离乡镇的农村建设加油站,站与站之间距离不低于6-8公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是评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工作办公室,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科室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支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加强沟通协调。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同住建、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主动邀请其参加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公众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社会公众对规划编制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集中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对于规划编制不切实际的县(市、区)要通报批评。
(二)按比例规划并定点定位。各地在规划加油站布局时,要严格按照规划总数进行布局。规划点要进行GPS坐标定点定位,并制作列表。拟搬迁位置的布点要单列并注明原加油站名称、地址、证书编号。
(五)规划坚持分年度实施。“十三五”规划仍然坚持按年度分步实施,原则上每年年底前上报次年行业规划,年度行业规划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商务厅备案。“十二五”期间各地分年度实施的行业规划,于2016年12月底前自行作废。
请各地于2016年2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于2016年3月1日前,将编制成册的规划以及截至2015年底所辖区域内加油站(点)布局图(配电子地图光盘),报送市商务局(特种商品管理处)。
联系人:周松峰 贾海彬
电 话:67180378(传真)
邮 箱:tsc1116@126.com
附件: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基本格式和主要内容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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