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266/2015-000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承诺,事项,承诺事项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2-07-01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郑教监〔2012〕95号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充分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按照《郑州市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和市纠风办的整体部署,决定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内容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围绕中心工作,紧贴都市区建设,紧紧围绕本单位(学校)工作职责,从规范办学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治理各种不正之风等方面,认真制定承诺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示。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改进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承诺,有效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二、活动安排

    (一)科学定诺(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15日)。各单位(学校)根据“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的要求,结合本职工作,拟定《“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书》,承诺要求内容具体,文字简练,分条叙述,易于操作,便于监督,字数在1000字以内。承诺书经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以单位(学校)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于7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纪委。

    (二)公开示诺(2012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20日)。市教育局纪委对各单位的承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进行集中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扎实践诺(2012年7月20日至2013年7月31日)。市教育局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及时跟进掌握承诺落实情况,把践诺情况的好坏作为单位行风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基层群众身上,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

    (四)民主评诺(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承诺活动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始终,在问卷测评阶段,市教育局纪委将把各单位承诺落实情况作为测评内容之一,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进行评价。在综合考核阶段,将承诺践诺情况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综合考核内容,凡不按时报送或不认真对待、敷衍应付公开承诺的单位,市教育局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综合考核时予以扣分。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科学定诺,认真践诺,努力推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学校)要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承诺内容要紧贴工作职责,真实可信、切实可行,易操作、能落实,切忌形式主义,要从实际出发,将承诺与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服“窗口”建设结合起来,制定深受群众欢迎的践诺措施,努力将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各单位(学校)要注重对承诺活动的宣传,将单位主要职责、服务承诺作为主要内容,向群众宣讲、解答。同时,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本-3-单位(学校)开展承诺活动的进展、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全系统承诺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O一二年七月九日

    (联系人:浮立光电话:6696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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