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767837439/2015-000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09-14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学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将于2015年11月16日—21日在深圳举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12号)要求,我市将随省商务厅组团参加。现将郑州市参会方案附上,请有关县(市)区组织好企业参展参会,于9月15日前将参展项目及参会人员信息报至郑州市商务局科技贸易处。

        

        联系人:马燕、王宜娇

        电话:67185579 

        传真:67185579

        E-mail:swjkjc67185579@126.com

    附件

  • 第十七届高交会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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