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郑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740721110/2015-000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应急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郑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行政村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的预防和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各村村主任负责,要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并将群侧群防工作落实到村民小组、受灾害隐患威胁的居民,并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二、各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和灾情及时处置并向镇政府报告。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情况危急时要强制组织群众避灾疏散。

    三、工程建设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场作及周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发现险情,要立即按规定报告、采取预警和应对措施,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镇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县情的动态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五、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计生办、广电站、企业办、综治办、学校等部门及供电公司、通讯公司要做好地质灾害信息收集工作,并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