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所

  • 索引号:78053693X/2015-0003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机构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审计所

    1. 做好全镇村、组的财务审计及规范管理工作;

    2. 继续推进村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资金统管、资产管理及资源招投标等,规范村、组资产资源合同,做到统一管理;

    3. 加强对“三资”中心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和村报账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 严格村级印章管理,并做好印章使用把关及登记;

    5. 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及时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对已流转的土地做好档案管理;

    6. 及时填报各类农经年报,规范账务处理;

    7.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落实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负责政策宣传,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8. 做好信息上报及各类档案的归案工作;

    9. 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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