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9716895/2015-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 关 键 词:三公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城回族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我单位严按照国家厉行节约规定和要求,截止到2015年12月底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管城回族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