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6219073/2015-0000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划、政策和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运行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三)承担全区工矿商贸行业(煤炭生产经营单位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重大危险源监控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按照管理权限,监督区管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监督核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八)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及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