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岗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253859/2015-0008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岗政发〔2015〕18号成文日期:2015-07-21发布日期:2015-12-30
体    裁:议案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二里岗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租赁市场秩序,整治规范生产经营场所等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根据《管城回族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实施方案》(管租联管[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我办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为民、高效和属地管理原则,完善联合管理体制机制,将房屋租赁市场监管融入到网格化管理模式中。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协同配合,按部署、分阶段、扎实、有序推进,使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生产经营场所等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房屋租赁业税收进一步得到增长,力促我办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和谐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和网格化管理模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队伍的稳定性。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迅速调整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做好保障,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办事处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一是传达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二是负责对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联合执法等工作进行协调、督办,对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三是负责对目标承诺完成情况,以及房屋租赁联合管理机构、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运行及工作成效等检查考核。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办事处要定期不定期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标语、彩页、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违法(章)建筑、危险房屋经营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调查摸底

办事处牵头负总责,负责组织领导,社区具体负责实施,依托一、二、三级网格,将每年的3月至5月,定为普查期,摸清本年度、本区域内用于出租的房屋面积、住宅户数底数。按照房户合一、一户一档的原则,填写《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将出租房屋状况、流动人口及相关证照办理情况。如: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号、卫生许可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等事项,录入信息系统,做好建档工作。并将三级网格填写的《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数据汇总表》及小组办公室《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数据汇总表》电子表和纸质表(盖章)一并上报办事处房屋租赁办公室。

办事处把各社区上报的《房屋租赁信息采集数据总表》汇总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清理整顿规范

(1)清理范围: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特别是违法(章)建筑;占用安全通道乱搭乱建的危险房屋;出租房屋内外乱拉乱扯电线、随意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群租(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5间或居住使用人达到30人以上,出租居住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超过2人的)、扰民等违规房屋租赁行为;承租人无身份证明、行为不确定的;租赁当事人没有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的。

(2)整顿规范:对不符合出租条件,且存在安全隐患和社会治安问题的,在摸底调查期间进行自查自纠。自2015年6月1日起,对不进行清理整改的,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决不姑息。

属于违法(章)建筑、违法搭建的,由查违办牵头,城乡规划分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配合;属于占用安全通道私搭乱建、房间内外乱拉乱扯电源线、随意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由消防大队牵头,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配合;属于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由工商局牵头,税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配合;属于群租、扰民的,由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牵头,辖区公安分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配合;属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由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城乡规划分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配合;属于“破墙开店”的,由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牵头,城乡规划分局、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配合;属于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的,由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牵头,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配合;属于在市区建成区居民住宅楼内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的,由环保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配合。

对拒不接受整顿规范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办事处牵头,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必要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并进行媒体曝光。

四、强化日常监管,依规落实职责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屋租赁管理的有效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权的合法凭证。

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责,相互协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好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联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各社区、各相关科室可通过QQ群、微信群、网格化管理平台等途径,互通信息,便于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将出示假证照的当事人列入黑名单,公布于众,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稳定等问题,结合本社区实际,由社区书记牵头、社区主任负责,并制订好本社区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实施方案。

(1)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明确工作任务,坚持条块融合、联动负责的原则,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办事处将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计划,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机制。

(3)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办事处对各社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推诿扯皮的单位,批评纠正,并记录在册,年度不予评先。 

(二)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各社区、各相关科室按照办事处统一部署,要精心组织、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指导网格人员,有步骤、有重点开展好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联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减少联合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发生。

(三)加强监督, 强化管理。办事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小组联席会议,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研判讲评

联系人:刘如贤 15838268885 

电  话:68272356  邮  箱:elgjz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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