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1317853/2015-00015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执法大队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制定城管执法年度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乡市容市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各类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取缔和规范商家店铺越门出摊、占道经营;纠正和查处单位、商家店铺和市民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倾乱倒行为;严格控制和取缔辖区内各类流动摊点;
4.负责车辆清洗场(点)、占道市场、临时占道摊点的执法管理;
5.负责广告店招的执法管理,对违法设置广告店招进行查处和取缔;
6.负责乱搭乱建临时棚架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7.负责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抛、撒、滴、漏和乱倾乱倒行为;
8.做好城市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过程程序规范、着装规范,案卷制作无过错和失误,在执法中讲究执法技巧。
9.组织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执法工作,开展执法培训、督查、考核,指导开展城管执法工作;
10.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