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9724764/2015-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依申请公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本中心制定《管城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工作机构
我单位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科室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与塔湾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办公时间:
夏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冬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371-66302775
传真号码:0371-66302775(人工)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附1号
邮政编码:450000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管城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的政府信息包括:
1.机构职能
2.中心领导名单
3.财政预决算
4.三公经费
(二)公开方式
1.管城回族区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 http://gc.public.zhengzhou.gov.cn/info/index.jhtml?d=887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单位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时间为: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条例》申请政府信息的,应提出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2.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3.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至政府网站下载。
(三)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但本单位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单位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单位的,告知申请人公开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可以予以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8.申请内容不明确,不符合《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9.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单位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需延期答复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举报和法律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