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56687/2015-0009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保验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验收意见: 中原环验[2015]007号
一、经现场检查,并对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核查报告进行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核查报告表明:
(一)该项目主要为郑州市柿园水厂改造工程、污泥处理工程(石佛水厂污泥处理工程项目未实施)。
(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上清液通过专用管网用于新力电力冷却水,禁止外排。
(三)项目污泥脱水后送往八岗污泥处理厂制作有机肥料。
(四)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减轻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由监察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