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79456687/2015-0005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金鼓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混合饲料项目的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金鼓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混合饲料项目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路北紫竹路西
建设单位:郑州金鼓饲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郑州金鼓饲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万元,在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路北紫竹路西,租赁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和厂房,建设年产100吨混合饲料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100㎡。项目用水由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已建成的供水管网提供,年用水量为31.2m3,主要用于员工办公用水。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分析,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区生活污水,全部依托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收集,进入郑州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并已在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备案(编号:豫郑中原服务[2015]0995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SO2、NOX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84m3/a,项目废水通过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郑州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此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SS、氨氮产生浓度分别为350mg/L、300mg/L、30mg/L。噪声,项目生产过程的噪声源为车间内生产设备噪声,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提升机、双轴桨叶式混合机、脉冲布筒除尘机,针对不同的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有效降低噪声晟源。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产区内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审批编号:中原环建表2015-021
一、原则同意《郑州金鼓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混合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郑州市化工路北、紫竹路西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院内。
二、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郑州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产区内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四、做好大气防护工作,厂界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五、采取有效的减震减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禁止生产。
六、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建、扩建、改变生产工艺及变更地址。
八、如有居民投诉立即停止生产。
九、如果本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需拆迁时,本项目必须无条件关闭、搬迁。
十、项目建成,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应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对该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公众有权要求听证。相关公众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以书面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包括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68566302;邮箱:zyqhbj123@126.com。
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不含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