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79456687/2015-0004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康好医院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康好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康好医院
建设地址:郑州市工人南路15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郑州康好医院位于郑州市工人南路15号,占地面积808.67平方米,建筑面积3102.51平方米,原为郑州金笛医院,在已有常规科室基础上,投资120万元,增设神经内科及治疗室、癫痫病研究院等,郑州康好医院为河南工大社区医疗服务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水:检验室废水收集中和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污水一起采用“格栅 化粪池 调节池 接触氧化池 沉淀池 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限值中的预排放,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方法,医院病房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噪声:采用低噪声空调,交通噪声采用减速、禁鸣等管理措施。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污泥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审批编号:中原环建表2015-049
一、原则同意《郑州康好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原则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郑州市工人南路15号。
二、项目产生废水:检验室废水收集中和预处理后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污水一起采用“格栅 化粪池 调节池 接触氧化池 沉淀池 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限值中的预排放,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储存,并及时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垃圾中转站。
四、采取有效的减震减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建、扩建、改变生产工艺及变更地址。
七、如果本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需拆迁时,本项目必须无条件关闭、搬迁。
八、项目建成,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营,试运营三个月内应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九、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监察队负责。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对该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公众有权要求听证。相关公众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以书面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包括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68566302;邮箱:zyqhbj123@126.com。
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不含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