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79456687/2015-0002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市化肥东路(冉屯路~西站路)道路工程的环评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市化肥东路(冉屯路~西站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郑州市区西部中原区常西湖新区郑州市化肥东路(冉屯路~西站路)
建设单位: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工程总投资3730.13万元,工程全长883.2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定期洒水,保持场地内地面湿润,设置围挡等;合理安排施工车辆
运营期:安装车库排气系统,缩短汽车怠速、减速行驶时间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和喷洒药剂;安装专用烟道
2、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五龙口污水厂处理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根据性质外卖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站,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站,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抽走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4、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设置减震基础、在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点较近处设置临时隔声墙、严禁午间和夜间施工作业
运营期:加强项目区域车辆管理,进出车辆禁止鸣笛、设置鸣笛警示牌、提升水泵设置基础减震、设备房墙壁隔声
审批编号:中原环建表2015-048
一、原则同意《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化肥东路(冉屯路-西站路)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原则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心城区西北部,北起冉屯路、南至西站路。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必须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夜间禁止施工;
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扬尘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建筑废料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防止露天长期堆放产生的二次污染;
4、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道路分段施工,施工人员比较分散,且人数较少,施工期间可利用附近公厕,不再专设旱厕等设施。生活污水全部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5、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前,必须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
2、经采取合理的整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4a类标准;
3、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二次扬尘,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和路面洒水等管理措施,对沿途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做好项目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六、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与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同期建设,避免重复开挖建设。
七、项目建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监察队负责。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对该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公众有权要求听证。相关公众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以书面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包括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68566302,邮箱:zyqhbj123@126.com。
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