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

索 引 号:005287231/2015-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惠济区城乡建设局关 键 词: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0发布日期:2015-12-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信访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信访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新路子。

三、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完成任务。

四、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积极疏导。宣传政策,做好记录,恰当处理。

五、对人民群众的来信,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准确处理,做到不积压、不丢失、不转借。

六、凡需要查办的信访件应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经领导审阅同意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七、对于批评、控告、检举、揭发的信件,不得转具本人,要认真做好查办、取证材料、及时归档。

八、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统计工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信访动态。

九、对求决者态度要热情,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解决。

十、及时参加区信访部门安排的会议、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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