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81894/2015-0004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业务信息/会计管理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 |
文 号:上财〔2015〕29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财〔2015〕29号
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街区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上街区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11日
上街区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郑财监〔2015〕7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区国土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
(一)围绕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加大重点行业检查力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紧密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检查力度,维护财经纪律。
(二)围绕促进财政预算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检查。结合财政管理和财税改革的需要,围绕构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重点抽查和绩效评价,重点关注被查单位2014年以来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三)继续加强“小金库”治理日常监管工作。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对被查单位2014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和廉洁从政落实情况,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三、检查机构设置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由局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成立上街区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组,由局纪检组长安斌同志任组长,财政监督办主任王文霞任副组长,抽调各相关业务科室专人任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副组长具体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局、行财社保科、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等业务科室各抽调1人参与检查,被抽调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服从财政监督办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检查。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检查工作从2015年5月11日开始,8月30日以前结束。
(一)检查准备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制定下发《上街区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实施检查阶段(5月21日--7月31日)
1.检查组提前三天发放检查通知书,收回送达回证。
2.召开检查见面会,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明确检查要求,调取检查资料。
3.检查组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执法程序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应在检查底稿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4.检查组依据《财政检查工作底稿》,编制《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送被检查单位征求意见。
5.检查组根据被检查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提出认定意见,编制《财政检查报告》。
(三)审核处理阶段(8月1日--8月15日)
1.监督办负责人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进行复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局长审批下达。
2.监督办负责起草《检查告知书》、《检查决定书》等相关检查文书。
(四)总结上报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于8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监督办。
1.检查总结。检查总结包括开展检查的整体情况。检查总结要突出对检查的组织过程、工作思路、检查的主要问题和取得成效的分析归纳,认真总结检查经验和有效做法,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财政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及《送达回证》、《被检查单位书面意见或说明》、审定后的《财政检查报告》,各检查组应对检查文书档案质量负责。
3.撰写典型案例1篇。
(五)资料整理归档阶段(8月21日—8月30日)
1.检查工作结束后,监督办应及时将检查资料进行鉴别整理,归档。
五、检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处理
对检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省政府第135号令)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于能在检查中立即纠正或整改的,将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性质严重的根据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移交给管辖权的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检查工作要求
(一)掌握政策,熟悉方案。检查组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认真学习掌握有着政策文件精神,研究熟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深入了解监督检查内容,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二)规范程序,依法检查。检查组要按照《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和检查方案要求,认真负责,依法检查。实施检查应做到证据采集严谨充分、合法合规,事实认定准确清楚、证据链完整规范有效。复核审理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处理恰当,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守纪律,规范行为。检查组成员要树立廉洁自律思想意识,严格遵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不得对外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工作机密和内部信息;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宴请、有价证券、娱乐活动;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