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416194080/2015-000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荥阳市商务局关 键 词:信息公开,指南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0发布日期:2015-12-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内容
    荥阳市商务局信息公开主要是指该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荥阳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
  2、领导信息;
   3、部门文件;
  4、政策法规;
  5、审批服务事项;
    6、依法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荥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荥阳市工业路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联系电话:0371-64601021

 传真号码:0371-64625728

  通讯地址:荥阳市工业路13号

    邮政编码:450100
  电子邮箱:xyshangwuju@163.com
   (二)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填写《荥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荥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gy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⑴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荥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⑵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⑶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四)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⑴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⑶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⑷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⑸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1-64601021。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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