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96/2015-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责任追究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责任追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3-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荥阳市教育体育局与所属各学校签订年度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
一、校长是本校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负责。
二、学校要认真履行以下责任:
1、坚持依法治校,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
3、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有教师备课、听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和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的基本要求。教师不拖堂,不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4、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0:3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00。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经教体局批准,学校可根据季节变化对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和早上起床时间做出适当调整,但要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5、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学校因大型公共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确需补课的,报经教体局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安排同等时间进行补课。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6、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以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指标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发展性、过程性评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考试命题科学合理,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随意提升考试难度。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和编排座位。小学实行等级记分制。
7、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育资源,不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实验班。
8、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体育锻炼,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9、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学校课程相关资料不得向学生收费。不得强迫学生订购各种教辅材料、学习用品等。
10、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1、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双休日、节假日上课。
12、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1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可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外,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不得拒绝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14、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有完善的学生入学、转学、休学等制度。有完善的控辍措施。有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5、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6、按要求控制班额,逐步实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17、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活动。
18、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
19、建立学校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疏散和逃生演练。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有安全措施。
三、责任追究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各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并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评价一个学校管理和基础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监管不力,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通报批评、警告、责令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罚,并实行责任追究。
荥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