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5-0010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药检所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负责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抽样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所抽样品的检验及送检工作;
三、及时做好药品抽验的信息平台统计录入工作;
四、综合、上报、反馈药品、医疗器械抽验数据、质量情况信息,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配合局有关科室对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检查;
六、承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