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74638/2015-000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打击非法集资 | |
文 号:龙发〔2015〕19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做好纪念抗战胜利暨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龙湖辖区的处非信访稳定和安保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郑东新区管委会会议精神要求,特制定此工作专案。
一、组织领导
现成立龙湖办事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力 党工委书记
茹乐峰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姚金霞 党工委副书记
张明杰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朱永乾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振华 办事处副主任
黄 栋 办事处副主任
申 莉 工会主席
邓志丽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
郝俊霞 纪检监察室主任
孙建华 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马 钢 龙湖执法中队长
翟玉伟 龙湖派出所所长
海新法 办事处主任助理
王福顺 办事处主任助理
王伯建 办事处主任助理
陈金喜 办事处主任助理
张彦明 办事处主任助理
成 员:常 娈 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 方 团工委书记、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谢晓伟 法制室主任、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
孟胜利 长效办公室主任
曹德杰 纪检监察室常务副主任
张 锐 信访稳定办公室主任
朱军强 武装部副部长
杨 锟 财政所所长
张鸿飞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常务副所长
殷存强 综合经济办公室主任
任丽霞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刘 岩 民政所所长
吴巧卫 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金宝建 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伟强 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崔 巍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薛文博 项目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蒋志辉 土地所所长
田朝华 合村并城办公室主任
张勇胜 龙湖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录桂香 弓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军强 弓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朱宝中 魏庄村党支部书记
陈全法 魏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段全明 花沟王村党支部书记
程俊波 花沟王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朱学君 小郭村党支部书记
朱广彬 小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录拥军 新村党支部书记
录五松 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花山林 花庄村党支部书记
赵德印 花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胡艳荣 花胡庄村党支部书记
张全军 花胡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录国奎 南录庄村党支部书记
录海松 南录庄村民委员会主任
张振峰 陈岗村党支部书记
张立志 陈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经济办公室,殷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要求
(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的检查报告制度。8月31日至9月6日期间,各三级网格长每天17:30前向办事处综合经济办报告工作情况,若存在涉嫌赴京上访苗头及线索要第一时间上报,无事则报平安,办公电话61000036(9月3日至9月6日节假日期间可发送短信至18838120961)。
(二)坚决稳控重点人员。全面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公司客户的重点人员,将重点人员全部纳入视线,务必看死盯牢、压实责任,坚决将其稳控在当地,绝不允许出现失联失控现象,对有违法问题的重点人员,要立即查处,依法处理。对组织策划、煽动闹事、行为极端的重点人员,要依法进行教育、训诫、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9月2日12点之前,务必将重点人员名单及人员基本信息发送至综合经济办公室邮箱:2606906205@qq.com。
(三)分工协作,加强指挥协调。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级网格长要分片包干,进行督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到省、市上访的事件,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村副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并及时化解。对监管措施不到位,发生赴京上访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且必须在当天赶到北京与驻京工作组共同及时处置,确保阅兵期间不发生来自我办的干扰。9月6日前,领导小组成员及三级网格长务必在岗在位,保持通讯联络,确保信息通畅,处置及时。
办事处包村部门、各行政村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传达,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9月6日前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发生重大不稳定情况时,对不重视、不作为的,特别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