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74638/2015-000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文 号:龙发〔2015〕15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贯彻落实“6.25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及“6.27全省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办召开了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为主题的专题会议,会议决定结合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龙湖区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为重点,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班子成员及辖区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办事处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升我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预防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四、时间安排
从2015年6月27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
五、整治重点
(一)全办辖区内的所有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拆迁临时安置点、鱼池过渡点。
(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特殊群体安置点、市场、洗浴中心、清真寺、各村红白理事会、饭店及龙湖水域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民工宿舍、彩钢板房。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施工现场及人员居住区是否设置了消防通道,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完善、年检,安全制度是否上墙,是否有警示标志,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线路是否私拉乱扯,是否违规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是否存在“二合一”“三合一”现象。
(四)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备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
六、重点检查内容
各村二级、三级网格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对上述所有场所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建筑材料、大功率电器、楼洞电表箱的安全检查。
(一)检查上述所有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二)检查上述所有场所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三)检查上述所有场所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治;
(四)检查上述所有场所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检查上述所有场所日常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六)检查全办辖区内所有拆迁安置小区居民楼、拆迁临时安置点、特殊群体安置点、鱼池过渡点的电表箱和电线线路是否老化;
(七)检查每户居民的燃气管线、燃气灶橡胶管是否老化、漏气;
(八)检查民工宿舍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
(九)检查所有不合格彩钢板房(阻燃级别未达到A级)是否被及时清理。
七、大检查形式
此次活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协查、各村三级网格排查,办事处督查同时展开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搞好自查,力争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村三级网格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深入一线排查隐患、督促隐患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三级网格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三级网格长、网格员对所负责的网格内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每日报至安监办一次。各村、各三级网格长、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
(三)抓紧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和死角,真正突出预防为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措施。抓紧解决安全管理不严不实问题,严防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防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抬头回潮。
(四)“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指导,按照《龙湖办事处长效机制工作量化管理考评办法》,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本次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要突出重点环节、要害部位,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好全办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有影响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