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74638/2015-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龙发〔2015〕1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4年,在郑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龙湖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组党员干部积极抢抓龙湖区域建设机遇,围绕东区“三加快一提升”的总体思路,以龙湖区域开发建设为中心,凝心聚力,务实重干,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全面总结2014年度工作,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全办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评选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湖党工委2014年度优秀党支部、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力同志、茹乐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姚金霞同志担任,成员由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各村、办事处机关干部等。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党支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3.认真开展基层组织活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重视和解决干部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单项或多项工作受到郑东新区以上表彰奖励的优先评选。无积极分子储备库,全年无发展党员的不予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解决拆迁安置、合村并城建设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成绩显著。
2.在“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工作中,深入基层、以人为本,积极营造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网格化管理规范,成效突出。
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聚焦“四风”抓整改,突出边改边建构筑长效机制,为民、务实、清廉,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
4.在服务民生工作中,勇于创新、亮点突出,能够较好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5.在项目建设与服务工作中,服务意识强,协调措施得力,表现突出。超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项目推进迅速。
6.在日常工作中,作风扎实肯干,加班加点,乐于奉献。工作能力强,敢于迎难而上,受到领导和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办法
(一)党工委根据2014年度优秀党支部、先进集体名额,结合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推荐优秀党支部、先进集体。
(二)各部门和各村根据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名额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候选人。
(三)被推荐的优秀党支部、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同时上报先进事迹材料和综治、信访、计生、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证明。先进事迹材料需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报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报党政办。
(四)党政办将根据各单位评选推荐情况汇总审核,报党工委会议研究。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紧扣评选条件,严格筛选,综合评价,确保推荐出的优秀党支部、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要通过评选工作,评出干劲,评出团结,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