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动车修配行业和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规定和政策标准;拟定全市机动车修配行业发展规划和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开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审查机动车维修业户开业技术条件,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3.监督检查机动车维修质量和收费标准;维护机动车修配行业秩序;
4.组织、指导全市运输车辆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5.负责全市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修配业情况的统计分析及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和修配业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6.负责机动车修配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
7.组织机动车修配行业专业化协作,推广新技术及现代化管理办法;
8.监督检查机动车修配业户和检测站的经营行为及运输业户执行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情况,并依法处罚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