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城乡规划的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更加良好的精神风貌、创新的工作举措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责任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政府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将促业务,抓项目、推进度,抓作风、出效率贯穿始终,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开拓创新,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年度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战斗力、凝聚力、创新力进一步增强。
一、2015年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统筹县域“三化”协调发展空间格局。根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文件精神,按照持续完善规划体系的理念,深入编制全域专项规划和特色规划,编制完成《中牟县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推动《中牟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纲要以及《黄河滨河公园中牟片区总体规划》的评审工作。
二是加快中心城区和功能组团规划编制。在县域城乡体系的总体要求下,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要求,有效指导中心城区及功能组团建设,分区开展规划工作。中心城区:编制完成并评审通过《中牟县商都大道及四牟公园两侧城市设计》、《中牟南部综合产业服务配套区概念性规划》及《青年路、解放路道路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编制完成并评审通过《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景观规划》及《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水系专项规划》,评审报批《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3-2030)》。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完成《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加快编制《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总体规划》,启动《中牟绿博文化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督促指导乡镇规划编制。加快督促雁鸣湖镇、狼城岗镇、万滩镇、姚家镇、韩寺镇、黄店镇、刁家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中牟县33个新型社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创新审批服务举措,优化审批服务质量
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2015年,通过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秉承“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015年,我局依法出具规划选址意见56份,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个;核发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5件;核发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件;核发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件;核发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2项,共计158,011,087.75元。召开规委会专家组评审会60次,执行主任会议11次,局专题业务会议39次,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共508份。
二是认真推进重大项目选址论证,规范选址科学性。2015年按照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坚持对重大项目开展选址论证,共召开选址论证会4次,对中牟县殡仪馆公墓、中牟县郑汴物流通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城南天然气门站、郑汴次高压长输燃气管线该线工程燃气门站及调压站、中牟西气东输二线(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天然气加气母站、中牟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等重大项目选址进行专家评审,有效提高了选址的科学性。
三是积极开展规划用地现状分析梳理、分类指导各类项目选址。2015年,用地规划科将制定严格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规划用地现状分析梳理。对新老城区、规划中心区域(绿博文化产业园区、汽车工业园区、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官渡工业园区)、其它区域的用地现状进行分析梳理。依照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对规划用地的用地性质、面积、位置、现状、土地可利用情况通过量化指标,进行分类整理建档。
对梳理出来的用地情况,通过自身技术分析、专家把脉、依照各区域功能定位提出各地块的用地建议,为各项目的科学合理、快速落地建设提供依据,为政府重点公共服务项目的科学布局提供参考。
四是加强工程方案审核,提升服务水平。2015年共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241项,其中县城项目42项,绿博文化产业园区项目28项,官渡工业园区项目21项,汽车工业园区项目102项,雁鸣湖项目12项,姚家镇区项目22项,新型社区安置房项目14项。
(三)提升交通市政规划能力,优化道路交通
一是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县城5条、汽车产业集聚区10条、绿博文化产业园区10条、雁鸣湖镇2条和万滩镇10条(共37条)道路管线综合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经规委会执行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报政府批准实施。编制《中牟县域加油及加气站布点专项规划》,经与设计院进行对接并进行监督,现已形成中期方案。编制完成《中牟县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提交最终成果。启动《中牟县域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现已完成初步方案。
二是市政工程审批和方案审核。新办理建设工程(管线)规划许可证1宗:中店路通信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道路桥梁、电力、排水等各类市政工程方案70余项,包括出具110千伏潘支线10#杆迁改工程走径意见、郑州-徐州220KV牵引站配套接入系统工程线路走径意见、龙城明渠(人文路--石沟)治理工程红线图等。出具30余条新建道路工程规划意见及红线图。
(四)重视“两案办理”,提高民生服务水平
201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15份、政协提案14份,办结率及满意率均为10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出的都是民生问题,是指导我们工作的“金点子”。为确保今年“两案办理”工作质量,我们始终坚持以“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通过不懈如理,本年度中牟县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殡仪馆和公墓项目、垃圾场项目、新城区菜市场项目、文化设施项目、官渡大蒜交易中心项目等一大批民生项目得到有效推进。
(五)推行首席服务官制度,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加快行政审批,提高服务质量,在绿博组团、汽车工业园区、官渡工业园区、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建设中,开展首席服务官制度。目前,已向在建67个项目派驻首席服务官108名,根据企业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合法合理地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真正实现针对问题进行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建立起政企沟通的渠道,实现企业和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六)以防为主,防控结合,完善执法程序
2015年,我局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通过执法巡查、群众举报等形式,共发现查处各类违法建设392处。其中整改62处,拆除330处,拆除面积432304平方米。同时,通过违建办下发违法建设通知单175个,督办函21个,函告6期,函27件,有效地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七)强化测绘测图业务,完善测图放线工作
共完成了绿城百合、儿童医院等22家企业规划核实;惠园、红宇、日产等87家企业的204次放线;河田社区、店李口社区、潘店湖社区等26个社区的61次放线工作;中兴路、绿博半岛、祥和居等33项测图工作。
(八)完善展馆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2015年规划展览馆接待领导视察、调研会务、商务考察、群众参观等次数近百,会务接待20余次,来宾累计逾5000人次。4月29日,由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单位组成的中牟县规划展览馆竣工验收小组成立,已完成展览馆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对外开放做准备。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规划编研工作
2016年,我们将继续加强规划编研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县域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中牟县城乡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域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县域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县域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县域综合管廊规划、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中心城区电力系统专项规划、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中心城区雨水系统专项规划、中心城区污水系统专项规划;二是加快推进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水系专项规划。
(二)创新规划理念,强化规划服务引导
一是以新“三化”协调发展空间布局规划为引导。迅速推进县域城乡总体规划的编制,完善优化县域城乡规划体系,构建县域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区、新市镇建设,带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二是五大园区重点项目规划服务。对县域城市功能区、新市镇及社区已经编制完成的各项规划进行梳理,针对规划薄弱环节加强研究,补充完善相关专题研究。特别是五大园区,要全程参与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加强规划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服务,主动介入,超前服务,协助城市建设等相关部门做好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前期规划研究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三是加强道路管线规划,优化县内交通。继续编制完善《中牟县域加油及加气站布点专项规划》和《中牟县域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条不紊的编制县域内计划修建道路的道路管线综合规划。
(三)提升业务素质,简化工作程序,打造一站式审批
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活动,狠抓政风行风制度建设。打造“一站式审批”制度,简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始终坚持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公开的工作方式,本着细致周到、方便快捷的原则,规范各项服务,简化项目报建程序。
2016年将重点完善历史遗留问题的办理程序及解决办法,着重提高业务人员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要高效快捷“马上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难点、热点问题,要迎难而上“主动办”;对发展中重点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问题,要深入实际“上门办”;对一些条件暂不具备,但对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要创新思维“变通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性较强的问题,要不遮不掩“公开办”。
(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促进城乡规划执法规范化、人性化
在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上,全面梳理城乡规划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明确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依法公开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切实促进城乡规划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责任明晰化,实现管理公开、程序公开、服务公开,让社会公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持续推行首席服务官制度,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持续推行首席服务官制度,首席服务官坚持从项目审批到项目建设前-中-后全程进行服务监督,把现场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