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妇幼保健院

  • 索引号:005295231/2015-0021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中牟县卫生局
  • 关键词:妇幼保健院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妇幼保健院

        一、保健工作     

        1.坚持以群众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 ①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②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③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④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⑤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⑥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⑦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⑧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3.基本医疗服务:①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③产前筛查。④新生儿疾病筛查。⑤助产技术服务。⑥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培训工作

        1.根据本县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人力发展规划与在职培训计划;

        2.接受妇幼保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和妇幼卫生专业学生实习;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三、健康教育

        1.根据妇女、儿童保健目标,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指导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教育活动;

        2.提供健康教育材料;

        3.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教育。

        四、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1.根据上级卫生部门提出的信息指标,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全县妇幼保健信息资料;

        2.将经过整理分析的信息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反馈给乡镇妇幼保健机构;

        3.指导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信息工作,抽查、核实信息资料。

        五、科研工作

        1.针对影响妇女、儿童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应用性科研活动;

        2.推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和优生优育适宜技术;

        3.承担下达的科研任务;

        4.指导乡镇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科研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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