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索 引 号:005267089/2015-00045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中原区财政局关 键 词:组织,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1发布日期:2015-12-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区级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

(五)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等支出,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六)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管理财政供给单位和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区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区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有关政策、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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