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6932/2015-000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中原区房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信访 | |
文 号:中房字〔2015〕12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6-01 | 废止日期:2015-08-31 |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原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的通知》(中原信领字[2015]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5月21日至8月10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领导干部大接访、信访问题大化解,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步骤
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5月21日至5月28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推动上下合力共同参与排查矛盾、领导接访、解决问题。
(二)组织实施(5月29日至8月1日)
1、认真排查摸底
全力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建立矛盾排查台账,对已掌握的信访案件和新排查出来的隐患逐件登记,注明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工作预案等要素,逐人逐案建立台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全力接待化解
每周安排一天由局领导公开接访。接访活动中接谈的信访事项,要逐案严格登记并落实包案处理责任单位,对初信初访事项要严格实行首办负责制,及时就地妥善处理信访事项,防止因受理不及时、办理不到位导致信转访或走访上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级调处,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化解的矛盾和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经包案领导、责任人、信访人签字后,整理有关材料立案归档。
(三)总结巩固(8月2日至8月10日)
对已进入台账尚未解决的问题集中进行扫尾,对已办结案件的稳定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集中活动进行自查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朱永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正职为成员,统筹指挥活动开展。局属各单位要把此次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信息报告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见附件1、2、3),及时上报信访信息。
信访信息报告的方式:工作日白天经排查有信访信息的,每天下午上班时向局办公室冯超上报情况;双休日、节假日和工作日晚上有信访信息的,向区信访局值班室(电话67698940)上报情况,并及时告知带班领导。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排查不到位、接访不到位,预警信息不及时、不按要求到现场接访、未登记录入信访事项、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造成群众越级走访的,按照信访工作有关问责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