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30126167/2015-0003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郑东新区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郑东新区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调配、奖惩、工资管理工作。提出党工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并负责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等具体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区域内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提出郑东新区管委会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编制配备等方面意见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评定、聘任和技术工人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发证等工作;
六、负责区域内人才劳务市场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民办教师养老补贴等社会保险工作;
八、负责区域内人员出国(境)事宜审核及申报工作;
九、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