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24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 | 关 键 词: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做好中期评估工作;组织编制区级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二、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区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及产业发展导向和重大政策。
三、负责编制下达全区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督促推进项目建设,统计汇总项目建设进度。
四、按规定权限进行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审核上报由国家省、市审批的项目。
五、积极申报特色园区,争取相关扶持政策;积极组织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国家、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
六、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七、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区内各区域、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八、制定全区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各区域和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区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九、规划、管理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十、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区省、市、区重点项目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召开省、市、区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建设推进会及现场会。
十二、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分包项目开工、投资完成情况以及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情况进行考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