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肉类及其制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005253787/2015-0006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 关键词:食品,餐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肉类及其制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有媒体刊发《20年夜市烧烤大咖爆内幕  一个牛腰能做30个“羊腰”》的新闻报道,报道称我市存在“鸭肉、猪肉加羊尾油变身羊肉串”、“花4毛多钱就能买到一根穿好的‘羊肉串’”等经营行为,引起市政府及局领导高度关注,上级领导并就加强市场监管做出批示。经研究,决定自6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肉类及其制品专项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餐饮单位采购肉类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检查,对门前有烧烤摊贩、晚上店外摆摊经营夜市的餐饮单位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专项检查工作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要认真检查餐饮单位采购肉类及其制品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是否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在经营中是否存在掺假掺杂,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或者来源不明肉类及其制品;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各县(市、区)局应于6月18日上午12:00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市局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即时上报。

        联系方式:0371-67183910

        电子邮箱: shipinanquanchu@126.com

     

     

     

                                   2015年6月11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