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关 键 词: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4发布日期:2016-01-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信息、统计、信访、财务、行政、保卫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其他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实施审计统计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要审计事项;复核各种审计业务文书;检查审计执法情况;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办理听证事项。

    (三)财政行政事业审计科

    拟定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乡镇政府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负责财政、地税、国库及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与市财政有缴款、拨款关系的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政党机关、社会团体组织的财务收支。

   (四)经贸审计科

    对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境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农业专项资金、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及涉农部门的财务收支审计。

   (六)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负责审计全市有关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负责全市国有资产投资或者以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前、预算(概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审计市属施工企业和设计、监理单位;组织全市固定资产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题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捐款和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八)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反腐败、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

   (九)党支部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十)财务科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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