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75249/2016-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关 键 词: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方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5-29发布日期:2016-01-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关于

印发社会救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民字[2015] 20号

 

各乡(镇)、办事处:

为进一步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决定自2015年5月26日起开展社会救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推进难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

二、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低保三级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低保对象评议认定情况、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规范救助依法办事为重点,对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情况、分类施保情况、按标施保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推进依法行政。

(三)以推进体系建设为重点,对社会救助配套政策制定情况、救助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建立情况进行排查,推进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为重点,对乡(镇)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救急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排查,推进便民服务。

(五)以推进难点工作为重点,对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设立许可、供养率和入住率情况进行排查,推进难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26日至5月31日)。  

各乡(镇)、办事处结合五月份社会救助宣传活动,召开部署动员会,使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社会救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专项治理,主动参与专项治理。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专项治理工作在广大群众的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进行。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5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各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结合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针对本地具体情况,围绕专项治理工作,按照重点任务要求,对本地区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改方案。要集中力量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认真分析、建立清单、找准原因,进行专项治理整改。对于短期内能够解决的,要边查边改;需要协调其他部门的,各乡(镇)、办事处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于短期不能解决的,拿出切实措施,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纳入长效工作机制,限期解决。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区民政局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治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要形成社会救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6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整改总结阶段结束后,区民政局采取暗访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对各乡(镇)、办事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民政局、市人大代表在检查验收阶段也将深入基层单位进行暗访。对于治理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治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将情况通报区政府,建议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领导全力支持、分管领导扑下身子、工作人员尽心尽责,把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社会救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步骤、完成时限等内容,扎实推进治理工作落实。

(二)快速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多,各乡(镇)、办事处要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统筹安排时间,动员各方力量,在有限的时间内争取治理工作快速推进,按时完成。

(三)确保实效。对于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救助”全面推行,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实现工作尽心、群众舒心、党委和政府放心。

(四)加强宣传。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知晓找谁求助、如何求助,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并形成良好的社会救助舆论氛围。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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