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89/2016-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5 | 发布日期:2016-01-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2月17日上午9时,登封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电话:东华镇河门村群众在自家地里发现一只“大鸟”, 几次试图放飞,让它回归大自然,都不见效果,就立即拨打了电话,请求出警救助。
我局立即安排民警赶赴现场将其带回,并与郑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联系。
经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董朝伟主任鉴定,此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是一种性情凶猛,体态雄伟的猛禽,极具攻击性,以鼠类等小动物为食,农田益鸟。
救护中心的人员仔细检查后,确定这只鵟爪部受伤,可能因为在飞翔过程中撞到的建筑物的原因,致使不能正常飞翔,经过消毒、包扎,已将此鵟带回市动物救护中心进行进一步治疗,治愈后将择日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