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8X/2016-0025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 |
文 号:荥民〔2016〕2号 | 成文日期:2016-01-05 | 发布日期:2016-01-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二级机构:
2016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春节风清气正,根据中共荥阳市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为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局纪检组成立检查组,局纪检组长刘合波任组长,局纪检监察室人员和局纪检委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局机关和各二级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从严、从快的原则予以初核,对管辖范围外的问题上报市纪委廉自办。
2、自即日起至春节期间,检查组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等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
3、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二级机构在节后要认真自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并填写《春节期间整风肃纪专项检查情况自查表》,2016年2月10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
荥阳市民政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