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8X/2016-0007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6 | 发布日期:2016-01-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办证大厅合理划分初审区、登记区、候登区、打证区,初审区备有声明书和申请表填写式样,方便群众登记填写。
二是加强学习和考核。坚持每周安排二天时间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积极选派婚姻登记员外出学习,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严格办证程序。按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登记,并设置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倡导和谐家庭理念。大力宣传《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与计生、卫生部门搞好衔接,实行“一站式婚检”, 为和谐家庭建设提供医学保障。(柴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