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局主要职能职责

索 引 号:737405256/2016-0000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局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6发布日期:2016-0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融服务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推进郑东新区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规划、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和国内外金融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政府服务、促进金融发展的意见建议,研究起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和特点,会同管委会有关部门,编制金融功能布局规划,完善郑东新区金融业空间布局,加强对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
         (四)完善对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服务体系,研究提出引进和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会同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推进郑东新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省、市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金融要素市场机构,支持金融市场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
         (六)制订推动金融与郑东新区其他产业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发金融产品;利用金融资源支持郑东新区重点项目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七)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研究制订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管委会相关部门,编制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上市,协调解决郑东新区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九)推动与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和各类金融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宣传、推介;支持和鼓励举办各类金融文化活动,营造金融文化氛围,推动社区金融文化的普及和深入。
          (十)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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