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从业个人:
根据省食药监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豫食药监人〔2015〕235号)文件精神,定于2016年元月5日至元月13日组织开展郑州市符合条件从业药师的确认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将经确认并登记造册(所在单位盖章)的从业药师名单(确认还需携带从业药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按照附件格式电子版报市局编制人事处307室(截止时间:2016年元月13日17:30)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延长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请登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详情。请从业药师们互相转告,切勿错过!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