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河南省谷香九号餐饮有限公司郑州机场店项目 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 年 1 月 6 日 -----2016 年 1 月 12 日。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省谷香九号餐饮有限公司郑州机场店项目 | 机场 T2 航站楼三层中心北区 | 河南谷香九号餐饮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机场 T2 航站楼三层中心北区,建筑面积 310 平方米,其中经营面积约为 260 平方米,计划总投资 20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用餐区、主厨间、刷碗间、加工间、收银台等。 | ∕ | 一、废水: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由化粪池排入机场污水管网,后进入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由机场 T2 航站楼专用烟道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三、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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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86112289 传真: 86198895
通讯地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