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8X/2016-00092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死亡殡葬/业务信息/殡仪馆收费标准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殡葬,收费标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8 | 发布日期:2016-01-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落实惠民政策,荥阳市委市政府率先发出通告自2008年10月10日起免除所有荥阳市户籍的亡故人员基本火化费用,包括火化费、运尸费(限荥阳市辖区)、中型告别厅、抬卸尸、火化证、骨灰袋费。该费用由荥阳市财政按照每具558元的标准统一支付给殡仪馆。对于郑州市户籍亡故居民,我馆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收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要求(郑政【2011】21号)以及郑州市物价局和郑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免费政策减轻群众殡葬负担的通知》(郑价费【2012】10号文)精神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