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负责组织协调火车站地区的社会治安,维护该地区的社会秩序;负责火车站地区的信访稳定工作。
二是负责组织协调火车站地区的交通秩序,维护该地区的道路交通、营运秩序;管理火车站地区的停车资源和秩序。
三是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工商行政、价格监督管理,维护该地区的商业经营秩序。
四是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市政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管理;负责火车站地区的人民防空工作;负责火车站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五是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火车站地区安全生产监察职责。
六是负责火车站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
七是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监督职责。
八是负责火车站地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九是领导和监督市、区两级派驻火车站地区的职能管理部门,协调驻火车站地区市级以上单位的社会行政事务。
十是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