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52/2016-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督促,违法案件 | |
文 号:郑上环办〔2016〕6号 | 成文日期:2016-01-08 | 发布日期:2016-01-11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督促查办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的回复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我单位收到《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督促查办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郑环办〔2015〕192号)后,我局执法人员对我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碳素厂)和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单位接到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检测报告(2015年7月30日,对其4#36室敞开式焙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沥青烟监测结果为:30.5mg/ m3,超过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为:20 mg/m3。)后,我单位于2015年9月1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15年10月29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文号是:郑上环罚(2015)12号,处罚2万元,并要求该公司公司对电捕焦油器进行维护,目前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已正常运行。
2、郑州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因脱硝设备建设和烟气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于2015年12月19日脱硝设备和烟气综合治理项目竣工,并投入试运行,目前已向郑州市环境保护局提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等待验收。
2016年1月8日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