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乡镇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667212634/2016-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荥城管﹝2015﹞39号成文日期:2015-07-28发布日期:2016-01-1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乡镇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荥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考核细则〉工作推进方案》具体要求,深入推进和规范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下派专家组进行实地监督

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小组委派建筑垃圾运输业内人士组成的渣土清运工作专家督导组。渣土清运工作专家督导组人员分工如下:

(一)第一专家督导组

    组长:张中和(由城管局聘请)

    成员:刘小勇  宋光辉

督导范围:京城办  乔楼镇  城关乡  高山镇  汜水镇

   (二)第二专家督导组

    组长:张鹏举(由城管局聘请)

    成员:李 栋   蒋永存

督导范围:索河办  豫龙镇  崔庙镇  贾峪镇  刘河镇

   (三)第三专家督导组

    组长:贾焕召(由城管局聘请)

    成员:鲁蔚龙  候树伟

督导范围:金寨乡  广武乡  王村镇  高村乡

渣土清运工作专家督导组对督导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拆迁工地、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具体督导内容:

    1、工地出入口。在建筑垃圾清运期间,必须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设置符合要求的车辆自动冲洗保洁设施,配备专人监督建筑垃圾装载及车辆保洁,进出工地的车辆经冲洗保洁设施处置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出场。

    2、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车辆驶出工地前自觉接受冲洗,严防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2)按照规定的时间、速度(市区限速40公里/小时,市区以外限速60公里/小时)、路线并由引导车引导行驶;(3)清运车辆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泄漏、抛撒和扬尘;(4)保持GPS监控和车辆限速设备完好正常,不得故意拆除、损坏及正常故障不及时维修上述设备;(5)遵守道路通行规定,禁止在隧道、主要高架道路行驶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6)在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倾卸建筑垃圾。

    3、消纳场地。各乡镇自行指定消纳场地,并报市城市管理执法、规划局、国土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消纳场地要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乡镇总体规划,远离都市区;(2)不得在水源取水区、河川行水区、文物古迹及地质结构不良地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设立消纳场的地区设立消纳场。

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要求:(1)具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及与处置工艺相符合的对废弃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2)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运行;(3)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和硬化道路;(4)配备必要的摊铺、碾压、降尘、照明等机械设备和车辆,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推平、辗压; (5)配有专业的保洁人员和保洁设施,出入口设置规范的冲洗设施,保持场内环境整洁,洒水降尘,杜绝车辆带泥上路;(6)有健全的现场运行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填报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报表;(7)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场。填埋场填满后,应进行有机化处理,建设为耕地、林地或公园。

    二、加快清理进度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的建筑垃圾实行自行清理。尚未完成本辖区建筑垃圾清理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限7月底内必须清理完毕。渣土清运专家督导组将对建筑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督查。对行动迟缓,重视程度不够的乡镇、街道要在新闻媒体曝光,并实施财政扣款。

    三、制定清运方案及意见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辖区内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需清运量制定具体建筑垃圾清运方案,清运建筑垃圾要使用已在城管执法局备案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另外,为加快建筑垃圾清理工作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根据车辆使用需求,向城管局申请车辆调配。在加强消纳场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分类处理(土、石分离),便于资源回收再利用。同时,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基本情况、消纳场地分包领导、责任人等管理情况上报至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小组。

    对于在本辖区内进行消纳处置的外来建筑垃圾要进行严密监控,一旦发现有私拉乱倒行为的,要做到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四、实行车辆分包制度

为切实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实行乡镇领导干部一人一车分包制度。分包人员要对所分包车辆安全进行排查,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对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跟踪监督,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建立分包车辆管理工作台账,台账内容含分包车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分包车辆司机,车辆牌号及车辆基本信息情况、运输情况等内容,上述台账要求以表格形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至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小组。(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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