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0877335/2016-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公告 | |
| 文 号:颍政〔2016〕3号 | 成文日期:2016-01-06 | 发布日期:2016-01-11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颍政〔2016〕3号
颍阳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6〕2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4月8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请各村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登封市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镇各村、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煤矿、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民爆器材、国土资源、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集中整治,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其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生产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四、整治重点
(一)煤矿:重点是进一步强化对全镇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防顶板坍塌、防煤堆和矸石堆滑坡、“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由镇安监办负责)
(二)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深化对客运车辆挂靠运营整治、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行动、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按批准线路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由公路站、交警七中队负责)
(三)建筑施工:重点是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紫云小区、国鑫小区、中心大街和其他重大工程等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车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由镇新城办、村镇办负责)
(四)消防: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镇区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大型商场、车站、高层建筑、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各村、易燃彩板房、商户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由镇综治办负责)
(五)非煤矿山:重点是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其整顿关闭情况;地下矿山防坍塌、防透水、中毒、窒息以及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图纸不全或不准而从事生产的行为。(由镇经济发展办负责)
(六)危险化学品:重点是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业主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监控措施、规章制度及其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等。(由镇综治办负责)
(七)烟花爆竹:重点是落实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安全“十条规定”开展情况;突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业主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业主“六个严禁”;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督促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有关规定。(由镇派出所负责)
(八)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由镇中心学校负责)
(九)国土资源:重点是抓好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行为;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由镇国土资源所负责)
(十)旅游:重点是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小载客车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消防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由中灵山景区负责)
(十一)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由镇电管所负责)
另外,镇卫生、文化站、水站、农办、林站等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由镇政府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镇安监办综合督导。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8日)。各村及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2016年1月8日前,各村及各牵头部门将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报镇安监办备案。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月9日至2016年1月31日)。各村及各牵头部门按照各自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边查边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攻坚行动整个过程。各村及各牵头部门每周三下午5点前向镇安监办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见附件2),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各村及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各村及各牵头部门每周三下午5点前向镇安监办报送本周隐患整治整改情况,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综合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各村及各牵头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整合整治百日行动全面进行全面评估,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016年4月10日前,各村及各牵头部门镇安监办报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以镇长雷新亚为组长,副镇长张新乾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七个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永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百日行动相关工作。
各村及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实行分包或分管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及各部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全过程。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田间、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镇电视台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村及各部门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重点查看责任人、安全员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业主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村及各部门开展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成效作为评价各村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约谈问责、“一票否决” 、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各村及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百日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倒查。
为确保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镇政府安监办将对各村及各部门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排名。考核排名依据各村及各部门百日行动开展期间隐患排查整治的质量、数量和覆盖率,安全生产违法立案处罚力度,打非治违的工作力度和成效,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
2016年1月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