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6-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登国土资文〔2016〕7号 | 成文日期:2016-01-11 | 发布日期:2016-01-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国土资源所、机关各科室:
根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登政办明电[2016]2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下简称百日行动)。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1月11日
附件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部署,按照省厅、郑州市局,行动的工作安排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巩固“三查三保”工作成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有效的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安监科、派出所、矿业监察一科、二科、地环科、砂管办、开发科、储量科、行政科等职能科室和各国土资源所为成员单位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吴英伟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238011311)。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指导、督查这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
四、整治重点
重点是抓好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行为;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局机关各科室是否存在用电、车辆管理、消防方面的安全隐患等。
五、整治内容
由局成立的领导组统一组织部署,各国土资源所、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切实负起职责,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依据工作职责进行拉网式排查。煤矿企业由矿业监察一科、二科牵头指导督导工作,有证非煤矿山由安监科牵头督导工作,地质灾害方面由地环科牵头组织督导工作,国土资源派出所负责无证私挖滥采查处工作的督导,行政科负责用电、车辆管理、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砂管办负责砂石监管方面工作组织督导工作。开发科负责依法调查处理采矿权属争议纠纷,储量科负责勘查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审核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要与网格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横到边、纵到底。要求网格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国土资源所、各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及时上报,并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六、整治步骤
1、严格落实责任。各国土资源所、各职能科室、各有关单位、各网格下沉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行分包或分管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结合现有的国土资源领域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包乡 (镇)区、办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好市政府督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2、扎实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到边、竖到底。深入基层,生产经营一线,严肃认真的开展检查工作。在此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国土资源所和有关职能科室要配合好所在地的乡(镇)区、办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煤矿企业是否发现越层越界行为,非煤矿山是否发现无证采矿行为,有证非煤矿山企业是否按开发设计利用方案、超层越界行为生产。采矿权和探矿权是否非法转让。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实行严格周报制度,各国土资源所以书面形式由所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每周二把检查情况上报局矿业监察一科、二科、国土资源派出所及安监科、地环科、砂管办、行政科、开发科、储量科,由各科室汇总后上报局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科),汇总后上报市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依规查处。在工作中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必要措施,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措施,隐患销案后方可恢复生产和经营;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各国土所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到位。
4、强力推进整改。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中,国土资源所配合好所在地人民政府综合整治工作,协调好各相关局委的站、办、所及有关科室工作,充分发挥网格人员的效能,坚持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充分结合,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抓好这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5、严格责任追究。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成效做为评价国土资源所及有关职能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约谈问责,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信息上报不及时的,要对相应的国土资源所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1号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