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3428407/2016-0001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民族宗教,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11 | 发布日期:2016-0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分管领导:宋春霞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措施。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三、依法加强对全区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打击“邪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搞渗透活动的斗争。
四、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接受朝觐人员报名。
五、指导乡(镇)、办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工作;协助乡(镇)、办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821室)
联系方式:67179741